2018-04-20
一、 會議召開情況
2018年4月19日,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二、 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致同審字(2018)第110ZA4671號】,2017年度公司合并報表實現凈利潤【18,040,865.90】元,母公司凈利潤為【16,241,714.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潤為【23,393,048.78】元。
結合公司當前實際經營、現金流狀況,考慮到公司未來可持續發展,同時兼顧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擬進行利潤分配,公司擬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以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5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共計派送現金2,525,200.00元。實際分派結果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計算結果為準。個人股東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剩余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股東應繳稅費按照《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
三、 審議及表決情況
《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經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最終預案以股東大會審議結果為準。
本利潤分配預案擬于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2個月內實施。
四、 其他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前,公司嚴格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并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確定,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 備查文件
(一)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二)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