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免基本情況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7年第二次職工代表大會于2017年7月3日召開,會議審議并通過:
免去劉小鳳女士第一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職務。
選舉戴天姣女士為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任職期限自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監事會屆滿之日止。
本次會議召開5日前以書面公告方式通知全體員工,實際到會職工代表40人。到會人持有公司股份161,000股,占股份總數的0.70%,會議由劉秀澤先生主持。
以上決議表決情況為:
40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被任免董監高的基本情況
該免職職工代表監事劉小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2%;
該任命職工代表監事戴天姣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
戴天姣,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煙臺大學建筑學專業本科學歷。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6月30日任山東圣凱建筑設計咨詢有限公司職員;2011年7月20日至2015年3月31日任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師;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21日任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師;2017年6月22日至今任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發布的《關于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新任職工代表監事戴天姣女士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被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形,經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http://shixin.court.gov.cn/)、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截止本公告日,戴天姣女士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被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形。
(三)任命/免職的原因
因公司業務發展及經營管理需要。
二、上述人員的任免對公司產生的影響
(一)對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的影響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的任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影響公司監事會的成員人數。
(二)對公司生產、經營上的影響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的任免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備查文件目錄
(一)《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發布《關于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的公告;
(三)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信用中國的查詢結果。
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