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常性關聯交易概述
(一)
日常性關聯交易表決和審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19年04月15日審議并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關聯交易的預計方案》議案,5名董事出席了會議,因多名董事與本議案存在關聯關系,導致有表決權的董事人數不足 3 人,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本議案將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
預計日常性關聯性交易基本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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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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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交易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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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交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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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預計發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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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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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水永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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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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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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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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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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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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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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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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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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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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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斯派克(北京)景觀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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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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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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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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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關聯交易是否存在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
本次關聯交易不存在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
二、
關聯方介紹
(一)
關聯方基本情況
關聯方姓名/名稱
注冊資本
住所
企業類型
(如適用)
法定代表人(如適用)
主營業務
北京清水永華科技有限公司
500萬元
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號8層802-A02
有限責任公司
謝江
技術開發、產品設計、企業策劃、出租辦公用房、物業管理
趙力明
-
鄭州市二七區中原東路96號院
-
-
-
澳斯派克(北京)景觀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798.64萬元
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號8層802-B01
有限責任公司
謝江
景觀設計及景觀工程施工
(二)
關聯關系
1、關聯方北京清水永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水永華”)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經理謝江先生直接持有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水愛派”)37.91%股份,系清水愛派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澳斯派克(北京)景觀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斯派克”)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清水永華董事、持股比例15%的股東王淑儉先生直接持有清水愛派14.91%股份,系清水愛派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澳斯派克董事;
清水永華董事、持股比例8%的股東程剛先生直接持有清水愛派11.03%股份,系清水愛派董事、總經理;
清水永華監事趙力明女士,系清水愛派董事、副總經理、市場總監;
清水永華持股比例12%的股東黃慧英女士為謝江先生之母,謝江先生系清水愛派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澳斯派克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關聯方謝江先生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37.91%,現任公司董事長。
2、關聯方趙力明女士為公司董事,持股比例1.35%,現任公司副總經理、市場總監。
3、關聯方澳斯派克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為澳斯派克的第一大股東,持有澳斯派克51%的股權,澳斯派克與本公司合并報表。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該等交易可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三)
其他事項
無。
三、
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根據公司2019年度的經營需要,公司對2019年日常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預計,預計2019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各關聯方發生日常性關聯交易總額不超過1445萬元。具體關聯交易情形如下: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澳斯派克擬與關聯方清水永華發生不超過431萬元的關聯交易。其交易內容為:清水愛派、澳斯派克擬租用辦公用房位于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號(大恒科技大廈)8層802,建筑面積為1387.74㎡,登記為辦公用途。該辦公用房的產權人為“北京天弘海晟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天弘海晟”),天弘海晟已與清水永華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澳斯派克擬向清水永華承租上述辦公用房,租金為8.5元/㎡/天,租賃期為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清水愛派擬租用1049.92㎡,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326萬元;澳斯派克擬租用337.82㎡,關聯交易金額不超過105萬元。
2、擬與關聯方趙力明女士發生不超過14萬元的關聯交易。其交易內容為:2019年本公司河南分公司租用屬于趙力明、謝春莉共有的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9號10層1002號,租用建筑面積248.34平方米。租賃期為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擬與關聯方澳斯派克進行業務合作,主要合作內容為景觀設計、咨詢、景觀工程施工等,2018年預計發生不超過1000萬元的關聯交易。
四、
定價依據及公允性
(一)
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
1、參考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號大恒科技大廈其它辦公用房的租賃市場價格每平方米每日約為人民幣8.5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澳斯派克與關聯方清水永華簽訂的租金價格公允。
2、參考鄭州市金水區文化路9號永和國際大廈其它辦公用房的租賃市場價格每平方米每日約為人民幣1.5元,公司與關聯方趙力明簽訂的租金價格公允。
3、公司與關聯方澳斯派克的交易系基于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遵循按照市場定價的原則,定價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為,公司獨立性沒有因關聯交易受到影響。
(二)
成交價格與市場價格差異較大的原因
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與市場價差異較大的情況。
五、
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
必要性和真實意圖
本次關聯交易是公司業務發展的正常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與其他業務往來企業同等對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進行。
(二)
本次關聯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為公司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對公司業務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本次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獨立性不會造成不利影響。公司與關聯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
備查文件目錄
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04月16日